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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零報稅申請流程

        首先,了解下什麼是香港公司零報稅?

  香港政府規定,若一個香港公司在一個財政年度內都沒有經營則該年就可向政府請求豁免做帳、核數和繳交稅款, 直接進行零報稅即可。香港政府要求公司每年申報一次。

  其次,介紹下香港公司零報稅的具體申請流程:

  零報稅辦理流程:

  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記錄備案==》聯系公司股東,了解到公司無營運==》寄出稅表及零報稅確認書,由一個股東簽字並寄回==》交付報稅費用==》交由香港會計師辦理報稅事項==》辦理完畢,通知該香港公司代理做帳、核數報稅。凡是在香港有經營的有限公司,必須妥善儲存適當的賬簿,並制定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在經過執業會計師的審核(核數)後,按期向香港政府報稅。

  最後,關於香港公司零報稅的其他信息:

  注意零報稅的辦理時間:通常新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零申報有必要在收到稅表後的一個月內持填寫好的利得稅表去稅局報稅。

香港有限公司報稅流程有哪些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什么是財政年度:

財政年度一般為12個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個月;報稅時間一般為財政年度結束後一個月, 如果不能按期報稅,必須在有效期內申請延期。

其次,了解下香港有限公司報稅流程:

有限公司做帳、核數、報稅流程

評估、報價、商洽後簽訂做帳報稅協議→預交款項→整理單據,帳務處理→做帳完畢→交由核數師審計→審計完畢→報告交股東簽署→會計師持簽署的審計報告去政府報稅→相關文件返還客戶。

香港公司如何做帳報稅?

開有限公司,並且在香港有经营,一般要求在第18個月開始核數報稅;要保持香港公司長久合法經營,除了每年定期年審外,做賬報稅亦是要例行做好的事務。

  情況一

如果你將公司的會計審計都委託給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那麼你需要做的就是平時保存好公司做賬報稅需要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

1、 銀行月結單(對帳單);

2、 銀行收款、付款水單(回單);

3、 訂購單、裝箱單、商業發票(invoice);

4、 費用開支單據,包括房租(附帶租賃合同及收據)、差旅費、辦公用品費用、網路費、維修費、快遞費、交通費、電話費等;

5、 員工工資明細(需附帶身份證影本及簽名)。

按照香港稅務局要求,所有的公司來往票據需要保存七年,以備隨時檢查。

 情況二

如果你自己親自做賬,只是把審計部分委託給會計師事務所,那麼做賬時你需要整理原始單據,編制記帳賃證,編制明細帳,總分類帳,整理出試算平衡表、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三個報表。

如果已經委託了會計師事務所做審計,可以先諮詢是否提供解答做賬難題等服務,有專業意見有助於公司會計做好符合香港要求的帳目。

  後續:審計報稅

收到會計資料後,香港核數師會根據公司所提供的帳務資料及公司整個年度發生的業務情況,出具一份核數師報告。報告詳細說明了公司的運作情況、資金往來情況、應收應付款項、代收代付款項及公司的營利或虧損等情況,還包括一份核數師對整份財務報告的意見。

這份報告完成後,將經由股東/董事簽名確認,然後遞交稅局報稅,一般3個月內香港政府會發出評稅通知。

香港税收介紹及與中國大陸稅法的區別

香港稅收可簡分為直接稅及間接稅。香港一直實行簡單稅制,徵收稅種較少及主要為直接稅。

香港的利得稅稅務年度為需評稅公司的財政年度,或一個農曆年。政府的財政年度則為4月1日到翌年3月31日。

直接稅

薪俸稅

薪俸稅是納稅人為在香港工作所賺取的入息所繳交的稅款。政府會對薪俸稅納稅人提供各種免稅額,扣除免稅額後會按一個累進的徵稅率徵稅。惟所徵收的薪俸稅款,不會超過按標準稅率(即未扣除免稅額的應課稅入息的某一個固定百分比)所徵收的稅款。

利得稅

利得稅是納稅人為在香港經營業務取得的利潤所繳交的稅款。

物業稅

物業稅是納稅人為在香港持有物業並出租賺取利潤所繳交的稅款。只持有物業不須繳交物業稅,但仍須繳交差餉(部分物業更須繳納地租)。

個人入息課稅

個人入息課稅是指為需要同時繳交薪俸稅、利得稅及/或物業稅的納稅人所提供的一項稅務寬減。稅務局會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人士的所有收入(即薪俸稅、利得稅及/或物業稅所列明的各種應課稅收入)合併,並以薪俸稅稅率課稅,並享有薪俸稅列明的免稅額。因利得稅及物業稅不可享有薪俸稅免稅額,並以一個固定稅率課稅,薪俸稅則有一個累進稅階(最初的稅階稅率非常低),並享有各種薪俸稅免稅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可以令所有入息一併當作薪俸稅處理,因而減低稅項。

間接稅

差餉、地租及地稅

差餉是香港的一種地稅,是香港政府為香港境內地產物業徵收的稅項。除差餉外,按土地契約的不同,土地使用者另須繳交地稅或按《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向政府繳納地租。此等稅種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差餉及地租)和地政總署(地稅)徵收。

印花稅

印花稅是香港政府向所有涉及任何不動產轉讓、不動產租約及股票轉讓所徵收的稅款。

博彩及彩票稅

博彩及彩票稅是香港向賽馬投注、合法足球博彩投注及六合彩收益所徵收的稅項。

商品稅

香港一般不徵收商品稅,但烈酒、煙草、碳氫油及甲醇例外。入口或於香港製造此等商品均須繳稅。此等稅種由香港海關徵收。

酒店房租稅

酒店房租稅是對酒店及賓館就酒店房租所徵收的稅項。

商業登記費

商業登記費是任何人士在香港設立公司,而需每年向稅務局繳交的商業營運牌照費用。

飛機乘客離境稅

飛機乘客離境稅是旅客使用香港國際機場或以直升機從港澳碼頭離境時需繳交的稅項,此稅項已包括在機票價格內。以海路從港澳碼頭、中港碼頭或屯門碼頭離境的旅客亦有類似收費,但不歸類于稅項中。

車輛首次登記稅

因政府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減低汽車增長,汽車首次登記時須向政府繳交車輛首次登記稅。

專利稅

專利稅是香港政府對某些專利行業營運者所徵收的稅項。

特權稅

某些行業須向政府繳交特權稅,如屠業。

香港稅法與中國大陸稅法的區別

(一)香港與大陸行使不同的稅收管轄權
香港始終以有利於吸引外資、有利於促進本地經濟貿易發展為出發點,因此,香港稅法體現出稅制簡單、徵稅面窄的特點。在稅收管轄權的確立方面,香港與大多數國家不同,選擇單一行使收入來源管轄權,即各種稅收的徵收僅限於來自香港地區的財產和收入,凡是來源於香港之外的財產和收入一概不徵稅。
我國大陸借鑒各國的實踐經驗也是同時採用居民稅收管轄權和收入來源管轄權。按照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構成我國稅收居民的納稅人,無論其收入是來源於中國境內還是境外,都需要按照中國的所得稅法繳納所得稅;而我國的非居民納稅人也需要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收入繳納所得稅。

(二)稅制結構和稅收模式的選擇存在較大差異
香港於本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形成以直接稅為主體稅的稅收模式。其直接稅主要由所得稅和財產稅組成,目前徵收的稅種主要為: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和遺產稅。香港的間接稅主要有印花稅、消費稅及幾個零星稅種.會計師
我國大陸目前的稅制結構主要還是以間接稅為主體稅的稅收模式,主要稅收收入來源是對公司、企業徵收流轉稅。經過1994年新稅制改革後,大陸形成了以流轉稅、所得稅為主,以財產稅、行為稅和資源稅為輔的稅制體系,流轉稅主要由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構成,所得稅主要由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涉外企業所得稅構成.

(三)香港實行“避稅港”式的稅制格局
香港始終把稅種限制在少數範圍內,有些國際上普遍開徵的稅種如增值稅、社會保險稅等都未開徵。已開徵的稅種的稅負也很輕,從主體稅種看,利得稅的稅率分別為16.5%(適用於有限公司)和15%(適用於非有限公司),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稅率相比都是相當低的。由於利得稅是對公司、企業的純利徵收,計算純利時原則上納稅人為賺取利潤所付出的各種費用均可以作為成本費用扣除。另外,為了推進技術革新,企業的固定資產除正常折舊外還可對機器設備成本的60%、工業樓宇成本的20%提取首次折舊,所以,實際稅負更低。香港薪俸稅基準稅率為15%,同時規定了較高的免稅額,因此,大多數工薪收入達不到起征點,據報導,在香港500萬人口中,繳納薪俸稅的只有20萬,約占總人口的4%。物業稅的稅率也為15%,按租金計算,計算時可扣除20%的維修費。
1994年,大陸進行了稅制改革,稅收由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行為稅及資源稅五個種類組成,其中每一類又由相應的稅種構成,稅種達20多種,其中既有能夠保證財政收入增長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又有能夠調節經濟和分配的消費稅和所得稅,並且還設置了起特殊調節作用的行為稅,基本形成一個多稅種、多層次、多環節的複合稅制體制。從大陸的整體稅負水準看,基本屬於中等偏下,如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普遍低於發達國家和某些發展中國家。但與香港比較的差別在於稅收征管薄弱,稅收征管手段和方式不科學,稅收流失相當嚴重。

(四)香港和大陸稅收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的差別
香港由於地域狹小,沒有象大多數國家一樣實行分稅制,而是採用一級稅制,即在港府的一級財政體制下,相應設置一級稅務機關。香港實行議會政體,稅法由立法部門的律政司制訂,作為全港稅務最高行政機關的稅務局負責執行稅法,但又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可以就稅收法規修改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而財政司對執法的具體工作不直接干預。稅務局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工作,並將征、管、查三種職責分開,形成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的征管機制。在香港,所有納稅人的資料檔案都是通過電腦系統管理,稅務人員與納稅人一般不直接接觸,往來一般通過書面形式。在徵稅方式上規定了既方便納稅人納稅,又利於稅務當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報稅、評稅、收稅、追稅制度。
我國中央稅、地方稅及共用稅的立法權都集中在中央,以保證中央政令統一,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企業平等競爭。作為全國最高稅務機關的國家稅務總局不僅擁有執法權,而且還具有一定的授權立法權,它可以依法擬訂和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令、法規,制定和執行實施細則及稅收行政規章,提議稅種的開徵和停征、稅目的增減、稅率的調整。大陸稅收實行分級征管,中央稅和共用稅由中央稅務機構負責徵收,共用稅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稅務機構直接劃入地方金庫,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構負責徵收。國家稅務系統實行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的領導體系;地方稅務系統則實行地方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但以地方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實行分稅制,國稅局和地稅局各司其職,能保證中央和地方稅收及時充足地入庫,同時,也體現了稅收管理體制上“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違法報稅及處罰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錯誤報稅或延時報稅均屬違法,嚴重者將依據法例受到相應處罰。

錯誤報稅

所有報稅表均附有聲明書,報稅人士必須簽署證實所申報的資料全屬真確及並無遺漏。凡於報稅表內少報∕漏報利潤或收入,或提供錯誤資料,均屬違法。

錯誤報稅罰款

1.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提交不真確的報稅表,即屬違法,可被罰款$10,000,及加罰相等於少繳稅款3 倍的罰款。但稅務局局長可按行政上的安排予以處罰。

2.提交不真確報稅表意圖瞞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經定罪後,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 及加罰相等於少繳稅款3 倍的罰款,以及入獄3年。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曾發出警告,被告人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入獄。

延時報稅

根據《稅務條例》第 71(1) 條,依照稅務條例條文而徵收的稅款,須按評稅通知書內所指示的方式在該通知書內所指明的日期或之前繳付。若非按此時間規定繳付稅款,須被當作為拖欠稅款。

延時報稅懲罰

1.如在評稅通知書上規定的日期後納稅人仍未繳交第一期暫繳稅,第二期稅款將視為立即到期。評稅通知書內倘未繳付的應繳稅總額將全數被視為欠稅,稅務局立即予以追討。

2.稅務局局長可立即根據《稅務條例》 ( 第 112 章 ) 第 XII 部的規定,採取法定追稅行動 ( 包括徵收百分之五附加費、向第三者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進行法律行動等 ) 以追收欠款。

緩繳暫繳稅

暫繳稅是通過評估納稅人來年收入情況而預先徵收並用以抵銷來年稅額的一項稅收。納稅 人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訂明的理由,以書面申請緩交部分或全部暫繳稅。

申請限期

•在繳付暫繳稅限期前28天;

•或在繳付暫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內;

以以上兩者較遲者為准。

緩繳暫繳利得稅申請理由

你可根據以下其中一個情況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

1.在該課稅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一年度應評稅利潤的 90%、少於或可能會少於暫繳年度的評估利潤的90%;

2. 結轉入該課稅年度抵銷的任何虧損額被遺漏或有不確之處;

3. 停止經營或在該課稅年度結束前將停止經營,而且就該課稅年度須評估的應評稅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一年度應評稅的利潤,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暫繳年度的評估利潤;

4. 已就暫繳稅課稅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按這方法你可能會少付稅款;

5. 已就上年度的利得稅評稅提出反對。

緩繳暫繳薪俸稅

你可根據以下其中一個情況申請緩繳暫繳薪俸稅:

1.如在收到稅單後,納稅人發覺其應課稅入息實額(入息–扣除專案–免稅額)可能會比評估的數額少10%或以上,可申請緩繳暫繳稅;

2.納稅人有資格得到一項新的免稅額,亦可作為申請緩繳暫繳稅的理由。

緩繳暫繳物業稅

你可根據以下其中一個情況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

1.暫繳稅課稅年度的物業應評稅值,是少於或可能會少於前一年度的應評稅值的90%,或者是少於或可能會少於暫繳稅課稅年度的估計應評稅值的90%。

2.你已經不是某物業的業主,或者會在暫繳稅課稅年度終結前不再是該物業業主,因而令暫繳稅應評稅值減少。

3.你已就暫繳稅課稅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按這方法你可能會少付稅款。

4.你已就上年度的物業稅評稅提出反對。

外向投資的國際稅務

外向投資是指香港企業到海外投資。外向投資需考慮以下因素:

海外利潤的課稅

香港企業在海外進行投資,來自該項投資的利潤一般會被視為與海外業務有關,即源自香港境外,一般無須繳納香港利得稅。但某些情況除外。

單邊雙重徵稅豁免

根據香港法律,只有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和利潤才需要課稅,所以香港一般不需要給予任何雙重課稅豁免。

雙邊雙重徵稅豁免

雙邊雙重徵稅豁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內地、比利時、泰國、盧森堡等國家簽訂的雙重徵稅協定。隨著香港政府繼續簽訂更多全面性雙重徵稅協定,適用範圍亦將會隨之增加。

預扣稅

香港企業在海外進行投資時,可能需要就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在海外繳納預扣稅。

由於香港不會對股息徵稅,所以股息的預扣稅不會獲得雙重徵稅豁免。

因此,任何涉及股息的預扣稅均會作為直接開支從利潤中扣除。

海外投資項目的融資安排

香港企業為海外業務進行融資時,重要的考慮因素是,與海外投資有關的利息開支是否可以扣除。

採用附屬公司形式進行投資:

1.若是香港母公司透過貸款的方式為該附屬公司提供融資。在安排有關貸款方面,可以為

香港母公司所賺取的利息提供一個香港境外的來源。這種情況下,雖然任何有關的融資成本均不可扣除,但有關的利息並不需要在香港接受評稅,甚至還可以在海外司法管轄區獲得扣除。

2.若是香港企業透過銀行貸款為海外附屬公司融資,安排有關的附屬公司直接借入貸款可能效益更大,例如透過海外銀行安排貸款或許可以避免就有關利息繳納預扣稅。

採用分支機搆形式進行投資

如果海外投資是以香港公司分支機搆形式進行,只要該分支機搆的利潤不需在香港課稅,任何與該業務有關的利息開支便不會獲得扣除。

就海外投資項目於香港產生的開支

香港企業在海外進行投資,該企業在香港一般也會繼續就該項投資產生開支。如果來自該項海外投資的利潤不需要在香港課稅,那麼這些開支也不會獲得扣除。

以海外附屬公司進行的海外投資

可以透過管理費用或收費的形式把有關開支轉給予該附屬公司,從而避免開支不獲扣除的情況。

以香港公司分支機搆形式進行的海外投資

如果海外分支機搆的利潤不需在香港課稅,有關開支不可在香港扣除。同一企業實體的分支機搆之間或總辦事處與分支機搆之間的交易一般不會列入扣除考慮之列,所以向海外分支機搆徵收的管理費用或收費也不會在扣除之列。

 

內向投資的國際稅務處理

內向投資是指非香港居民透過設立分支機搆或附屬公司的方式在香港進行投資。內向投資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經營業務與常設機構

非香港居民在香港進行投資時首要考慮的因素是,有關投資是否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

一般情況下,一家按雙重徵稅協定界定的常設機構即使存在,但其活動根據地方法律可能並不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由於雙重徵稅協定不能徵收根據地方法律沒有繳稅責任的稅項,所以不會產生任何繳納香港稅項的責任。

但是,常設機構一詞在香港雙重徵稅中有廣泛的定義。如果在香港進行投資的人士的居住地已經與香港訂立雙重徵稅協定,則該雙重徵稅協定便會淩駕地方法律,而只有在常設機構(按相關雙重徵稅協定所載的定義)存在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繳納香港稅項的的責任。

厘定應評稅利潤

應評稅利潤是指企業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所產生的利潤,這些利潤必須源自香港。

根據本地法律,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要課稅,這個原則不應被雙重徵稅協定所淩駕。

例如:一家設於香港境內的常設機構在香港境外的銀行進行現金存款,該筆存款的利潤屬於常設機構。理論上可能需要根據法律進行評稅,但是,根據香港現行的稅法和執行指引,有關利息並不被視為源自香港,所以無須在香港課稅。

香港投資項目的融資安排

舉債投資:來自非居民向相連公司提供的貸款,有關利息一般不可扣除;來自金融機構的貸款所產生的利息一般可以扣除。香港為防止納稅人扣除最終由相連公司資助的銀行貸款所產生的利息已出臺多項條文。

股權投資:所支付的股息不獲扣除,同時,股息在許多司法管轄區是減免的基準課稅。

舉債投資與股權投資的區別:

從香港稅務角度:股權融資和舉債融資基本沒有區別;

從投資者角度:收取以減免方式課稅的股息,會比收取需要課稅的利息更為吸引。

 分支機搆與附屬公司的課稅

分支機搆:由於總辦事處與分支機搆同屬一企業實體,彼此之間不能訂立合約,所以總辦事處對分支機搆所徵收的任何費用一般不可扣除。

附屬公司:海外母公司所徵收的任何管理費一般可以扣除。只要有關費用有適當的記錄,證明是由附屬公司產生,而款額在商業上是合理的即可。

海外稅務豁免

 由於香港稅務採用屬地原則,所以相關經營活動如果不在香港進行,便可以申請海外稅務豁免。

滿足海外收入豁免的一般原則是納稅人從事賺取有關利潤的活動的地方不在香港,是可以無須在香港公司繳納任何稅項,但是需向政府申請稅務豁免或事先裁定。

海外收入豁免的條件:

1.沒有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2.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3.合約,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生;

4.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紀錄等;

5.沒有在香港聘請員工,代理人替公司從事銷售活動;

6.電話清單表明公司聯絡業務不發生自香港。

申請海外收入豁免須提供資料:

1.公司於內地之組織架構圖、內地辦公室之地址及面積、內地雇員之數目、各雇員之姓名、職位、職務及薪金;

2.從事相關業務人士的行程記錄;

3.貨物買賣合同、合同簽署地及時間;

4.購買及銷售貨物之類別;

5.買家與賣家是否與公司、公司董事或股東存在關聯交易 ;

6.提供貨物的銷售流程;

7.提供貨物的移交、貨款的結算方式;

8. 至少五個最大的供應商以及客戶資料。

 

避免雙重課稅

當兩個或以上的地區對某一納稅人的同一項收入或利潤同時擁有稅收司法權而向其徵稅時,便會產生雙重課稅的情況 。

香港政府與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明確劃分協定雙方的徵稅權,以降低香港居民或法團及協定另一方居民或法團被雙重徵稅的機會 。

避免雙重課稅的好處

有助投資者更準確地評估其經濟活動的稅務負擔;

為海外投資者在香港投資提供額外的吸引;

提高香港公司到海外投資的興趣。

香港與其其他國家避免雙重課稅

除中國內地外,香港還與以下國家簽訂避免雙重課稅:

比利時、泰國、盧森堡、越南、汶萊、荷蘭、印尼、匈牙利、科威特、奧地利、英國、愛爾蘭、列支敦士登等。

舉例:香港與中國內地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適用時間

香港與中國內地於2006 年8 月簽訂關於避免雙重課稅的安排:

內地適用於2007 年1 月1 日或以後取得的收入;

香港適用於2007 年4 月1 日或以後取得的收入。

適用稅種

內地: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香港: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